2026-11-05
1958
员工离职时需进行交接,但有些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会以未完整交接为由索要赔偿。最近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,裁定企业不得随意扩大员工的责任范围。张某于2022年入职某咨询公司,担任项目经理,负责客户维护及项目对接。双方于2024年9月解除劳动关系。离职前,张某已整理好工作资料,并将相关交接材料发送给公司,且公司确认已收到这些材料。
然而,张某离职后,公司以其未履行交接义务为由,将其告上法庭。公司声称,张某在职期间未完全移交客户信息及项目进展,导致后续业务受阻,并指控其格式化办公电脑和删除重要文件,造成资料流失。基于此,公司要求张某赔偿损失20万元及数据恢复费用1.8万元。
张某辩称,公司未明确约定交接标准,也未提出补充交接要求,自己已合理完成交接,不存在过失。经过审理,北京三中院认为,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只需配合进行必要的交接,责任范围应限于与其岗位相关的内容。案中企业未能证明张某单独掌控相关资料,且缺乏证据证明张某的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失。 qy球友会官网
法院认为,尽管交接是法定义务,但并不意味着员工对所有资料均有无限责任,用人单位若要求赔偿,应具体指出相关资料的内容以及与员工岗位的关系。最终,法院驳回了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。